兴化小型实验室污水处理成套设备-浦膜环保
实验室废水处理器技术规范
实验室废水处理器适用于检验检测、化验分析任务的单位实验室化验室,在检验检测分析化验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机无机、致病菌、微生物的复杂废水,废液,过期废液等实验室水污染源原位处置,进行无害化处理。适用于大中院校、科研院所、检验检测机构、疾病预防、卫生、农林科学、石油化工、环境监测、水利、生物技术、生命科学等领域,以及企业品控管理的水污染无害化处理。
适用含有以下性质成分的实验废水无害化处理
废水来源:在实验过程中样品前处理、样品制备、试剂标液制备、仪器设备反洗、容器器皿清洗以及跑冒滴漏等产生的综合废水;以及过期的药品废液。
实验室综合废水成份:无机物类、有机物类、微生物类废水等;
无机物类:重金属离子、酸碱PH值、卤素离子及其他非金属离子等;
含有有机物溶剂类:有机溶剂、洗涤剂、表面活性剂、苯、甲苯、二甲苯、苯胺、苯酚、多氯联苯、苯并芘、酚类、甲醛、乙醛、丙烯腈、烯烃、氟化氢、油脂类物质、甲醇、苯胺类、多环芳烃、硝基化合物、亚硝胺、氯苯类、硝基苯类、醚类、混合烃类、炳酮、糖类、卤代烃、蛋白质、有机磷农药等;
生物类:病原体:细菌、病毒、衣原体、支原体、螺旋体、真菌、布鲁氏杆菌等;
排放依据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 31962-2015
1.4、经设备处理后,出水水质控制项目标准要求
实验室废水处理器出厂检测依据及运行标准执行【GB/T31962—2015】《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中水回用标准,经设备处理后的实验废水达到并优于依据标准,可直接排入城镇下水道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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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水水质主要控制项目限值如下表:
控制项目 单位 检出限值 控制项目 单位 检出限值
PH值 —— 6.5-9 总汞 mg/L 0.005
色度 倍 ≦50 总铬 mg/L 1.5
悬浮物【SS】 mg/L ≦250 总铅 mg/L 0.5
COD mg/L ≦300 总砷 mg/L 0.3
BOD5 mg/L ≦150 总硒 mg/L 0.5
TDS mg/L ≦1500 六价铬 mg/L 0.5
TP(总磷) mg/L ≦5 挥发酚 mg/L 0.5
TN(总氮) mg/L ≦45 苯系物 mg/L 1
粪大肠菌群数 mg/L ≦80 苯胺类 mg/L 2
肠道致病菌 mg/L —— 硝基苯 mg/L 3
肠道病毒 mg/L —— 甲醛 mg/L 2
结核杆菌 mg/L ——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 mg/L 5 四氯化碳 mg/L 0.06
有机磷农药(以P计算) mg/L 0.5 三氯乙烯 mg/L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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