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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气排放脱硫脱硝技术超低改造烟气在线监测环保认证
对于超低排放,目前国内比较普遍的概念是指,燃煤电厂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基本达到GB13223—2011标准中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即在基准氧含量6%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mg/m3),但在该标准中,天然气燃机与燃煤锅炉排放限值所对应的烟气氧含量分别为15%、6%,如果折算到相同氧含量条件时,天然气燃机排放限值实际上是燃煤机组限值的2.5倍,由此可见,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后,燃煤机组的排放标准比燃气机组的还低。
改造技术路线
脱硝技术路线
目前被燃煤电厂广泛采用的脱硝技术主要为“低氮燃烧器+选择性催化还原法”,低氮燃烧技术主要是通过调整二次风和燃尽风的配比,增加燃尽风的比例,大幅减少燃尽风区域产生的NOX,目前最新的低氮燃烧技术可将锅炉出口烟气中的氮氧化物浓度控制在200mg/m3左右,烟气进入脱硝反应器后烟气中的氮氧化物和氨气进一步反应,将烟气中的氮氧化物浓度降低至100mg/m3以下。
要达到超低排放标准,主要通过两条途径来实现,一种是增加脱硝反应器中催化剂面积,增加喷氨量提高脱硝效率来降低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另一种是对锅炉的燃烧器进行低氮燃烧改造(对燃烧器已改造过的锅炉只能采取前一种)。目前在各大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中基本将两种途径结合起来进行实施,先对燃烧器进行低氮改造,尔后再适当增加脱硝催化剂面积,尤其在对四角切圆燃烧方式的锅炉被广泛采用。对于对冲布置的旋流燃烧器的锅炉,一般多采用只增加脱硝催化剂的面积,增加喷氨量实现降低氮氧化物的浓度。
脱硫技术路线
现役燃煤机组在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标准中的二氧化硫达标改造中,一般通过增加吸收塔的高度、增加吸收塔石灰石浆液的喷淋层等工艺来实现。在进行超低排放改造中,脱硫系统主要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一是脱硫除尘一体化技术。单塔一体化脱硫除尘深度净化技术可在一个吸收塔内同时实现脱硫效率99%以上,除尘效率90%以上,满足二氧化硫排放35mg/m3、烟尘5mg/m3的超净排放要求。脱硫除尘一体化装置是旋汇耦合装置、高效节能喷淋装置、管束式除尘装置三套系统优化结合的一体化设备,应用于湿法脱硫塔二氧化硫去除。如图1所示。
二是单塔双分区高效脱硫除尘技术。使用一个吸收塔,浆液采用双分区浆液池设计,将浆液池分隔成上下两层(上层低PH值区和下层高PH值区),上层主要负责氧化,下层主要负责吸收,同时通过安装提效环、喷淋层加层、多孔分布器等措施明显提高脱硫效果,并在原烟道处设置喷雾除尘系统可以有效提高除尘效果。
三是双托盘技术。双托盘脱硫系统在原有单层托盘的基础上新增一层合金托盘,双托盘比单托盘多了一层液膜,气液相交换更为充分,从而起到脱硫增效的作用。该技术在脱硫效率高于98%或煤种高含硫量时优势更为明显。
四是双塔双循环技术。双塔双循环技术其实是将辅助罐体升级为吸收塔,利用双循环技术,同时设置喷淋层和除雾器,使双循环的脱硫和除尘效果进一步增强。但是占地很大,不适合布置比较紧凑的电厂,且辅机增设较多,运营成本高。
西安博纯科技的PUE-6000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采用抽取冷凝法测量原理,属于当前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最成熟的技术。
烟气在线监测系统(CEMS)可连续自动监测烟气在烟尘、SO2、NOX、CO2、CO、O2、湿度、风量、温度、压力等变化,并通过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平台向企业和政府环保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数据。本系统的主机是自主研发的采用紫外差分方法的气体分析仪,烟气分析系统、高温采样探头、温压流一体机、测尘仪、工控机、伴热管线等,主要检测仪器为进口设备,技术指标高,可靠性好。其中SO2、NOx两个组分采用紫外吸收光谱测量技术,O2高温伴热紫外差分吸收光谱(DOAS)分析技术除了能够测量SO2和NOx外,还能够分析NH3、Cl2、H2S、O3、HCl等气体。与原位法相比,该系统具有支持在线校准、测量值波动小、可靠性高、设备维护简单等优点。 整机结构紧凑,方便运输和安装。
技术优势
核心器件和算法全部自主研发
核心器件包括光源、光谱仪、气体室、湿度模块、粉尘仪等全部自主研发,DOAS算法也自主研发,系统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超低排放预处理采用加酸冷凝器,确保低量程SO2气体不损失;
技术规格
重量:约100kg
测量参数:SO2、NOx、O2、温度、压力、流速、粉尘、湿度
伴热管线温度:120oC~200oC
探头伴热温度:120oC~200oC
防护等级:机柜IP42,
供电:220VAC,3000W
环境温度:-20oC~50oC
环境湿度:5%Rh~95%Rh(不结露)
对外输出:4-20mA,RS232,RS485
取样单元(探头、过滤器、温控器);
预处理单元(取样泵、除湿、细过滤、排水等);
反吹单元(压缩气源、反吹气路、控制阀等);
仪柜:2000×600×800MM(高*深*宽)
设计标准
本设计严格按照以下标准、规范:
国家标准
GB/T16157—1996 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GB50093—2002 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4.2技术规范
HJ/T75—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HJ/T76—2007 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
HJ/T212—2005 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监测)系统传输标准
HJ/T 352—2007 环境污染源自动监控信息传输、交换技术规范(试行)
HJ/T 47—1999 烟气采样器技术条件
HJ/T 48—1999 烟尘采样器技术条件
设计要求
提供的CEMS满足满足以下最低系统运行和设计要求
颗粒物设计要求
零点漂移:24小时零点漂移不超过满量程的±2.0%。
量程漂移:24小时量程漂移不超过满量程的±2.0%。
气体污染物设计要求
线性误差:测定值与参考值的相对误差不超过±5.0%。
响应时间:不大于180s。
零点漂移:24小时零点漂移不超过满量程的±2.5%。
量程漂移:24小时量程漂移不超过满量程的±2.5%。
流速连续测量系统设计要求
测量范围:测量范围的上限应不低于30m/s。
速度场系数精密度:速度场系数精密度优于5%。
速度相对误差:当流速大于10/s时,速度相对误差不超过±10%;当速度小于或等于10m/s时,速度相对误差不超过±12%
温度连续测量系统设计要求
示值偏差不大于±3℃.
满足当地环保局污染源连续排放监测系统验收的有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