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社保代缴人力公司,广州社保代理劳务公司,广州劳务外包代理
广州社保代缴人力公司,广州社保代理劳务公司,广州劳务外包代理
产品价格:¥40(人民币)
  • 规格:完善
  • 发货地:本地至全国
  • 品牌:
  • 最小起订量:1个
  • 免费会员
    会员级别:试用会员
    认证类型:企业认证
    企业证件:通过认证

    商铺名称: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经理(先生)

    联系手机:

    固定电话:

    企业邮箱:2628459114@qq.com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40号华港商务大厦东塔8楼803-806

    邮编:510630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快能纺机网上看到的,谢谢!

    商品详情

      广州社保代缴人力公司,广州社保代理劳务公司,广州劳务外包代理

       

      工伤保险是职工安全的一把“保护仐”

      能够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职工发生工伤时没有参保,后续进行了补缴,还能享受待遇吗?

      职工发生工伤,经认定后都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对于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同时,对于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该条例第四十三条第的一款和第三款明确规定,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对于“新发生的费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蔀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明确,“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

       


      全国公司企业:劳务派遣,代签劳动合同、代交社保五险、代买五险一金、代买住房公伿金,代发工资等等。

      广州骏伯人力集团2003年成立—20年行业经验—70+家分公司—服务团队300多人—代交全国300多个区域社保—服务全国数万家企业公司的数十万人员

      业务洽谈:  骏伯黄先生

      办理热线: 手机/微18319444741  办公Q:26285459114

       

    在线询盘/留言
  • 0571-877742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