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 江苏船用号笛 手摇报警器船上所装的号笛在其最大声强方向上距离1m在对长度为20m或以上的船舶为180–700Hz对长度小于 20m的船舶为180–2100Hz的频率范围内至少一个1/3倍频带中应具有不小于下表给出的相应数值的声压级。
实际上,号笛的可听距离是极具变化的,主要取决于天气情况;所列出的数值可视为典型数值,但在有强风或在收听位置有高环境噪声级的情况下,可听距离可能大为减少。
船用号笛 手摇报警器方向性号笛在轴线±45度范围内的横向平面的任何方向的声压级,比 其轴在线的订明声压级,不得低出多于4分贝。在横向平面的任何其他方向的声压级比轴在线的订明声压级,不得低出多于10分贝,以使用任何方向上的可听距 离,至少为前方轴在线的可听距离的一半。须在该个用以决定可听距离的1/3倍频带中测定声压级。 (1998年第315号法律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