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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98年1月15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
7.2001年1月1日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赋予了监督管理企业名称、商品名称及广告用语用字规范职权等。
三、成语在商标申请注册中存在的问题
部分厂商已经认识到成语作为商标在推广与使用中的各种优点,成语商标的申请注册也因此成为一个值得关注的领域。由于企业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把握不到位,对自身商品或服务内容的涵盖范围理解不透彻或出现定位偏差,对相关成语的意义内涵把握不准确等,在商标注册申请中出现了大量成语商标被驳回的情况。下文对此类现象进行简单分析。
1.对成语的滥用
第一种情况是成语在注册申请的商品或服务内容范围内,被商标审查机构认为属于滥用而驳回。在此种情况下,申请人申请注册的成语属于生活中已长久存在或规范使用的词语,但是用于商标注册,则因词语内涵及使用范围限制被驳回,属于对成语的滥用。
下面,笔者用实事求是商标申请的案例进行简单分析。 “实事求是”,最初出现在东汉史学家班固撰写的《汉书·河间献王传》中,后世明朝的王阳明倡导“实事求是”的学风,原指一种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方法,是一个经学和考据学的命题,也是中国古代学者治学治史的座右铭。如今,“实事求是”成为中国共产党一贯倡导的马列主义理论和实践统一的科学态度和作风。实事求是既是典型的具有历史渊源的成语,又是极富时代特征的政治词语。据不完全统计,从2002年至2007年,以成语“实事求是”申请注册商标的有7件,详细情况见下表。因为“实事求是”所具有的政治属性,所有的此类商标申请都因易产生不良影响而被驳回。由此可见,并不是所有的成语都可以注册为商标。申请人必须对成语自身含义及外延含义进行准确把握和鉴别,这对于商标申请成功与否具有重要意义。
2.对成语的不规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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